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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开展“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减少到大厅办事的倡议书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开展“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减少到大厅办事的倡议书

2020-02-03 次浏览分类:自治区 信息来源:本站

广大办事企业和人民群众: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实好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推迟办理非紧急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于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开始对外办公。对于非紧急事项,建议企业和群众尽量推迟办理。紧急类事项可通过“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渠道办理。

二、开展网上办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是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受理平台,建议企业和群众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nmg.gov.cn)进行线上办理(具体操作方法附后)。

三、开展预约办理。企业和群众办理事项前,请先通过拨打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热线电话(0471-2841111)进行预约和咨询。建议优先选择远程办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和反馈办理结果;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在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后,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所需材料到大厅办理,并请快速办理,快速离开,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四、开设专用通道。为加快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大厅将开设专用通道,由专人负责帮办代办,协调有关驻厅单位专门办理。

五、强化现场办理防护措施。在入口处设体温检测岗和分离检测区,所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办事群众需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大厅通风和消毒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筑牢防疫防线。同时,请办事群众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既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企业和群众的全力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2020年2月1日

政务服务“网上办”流程说明

一、用户注册与登录

1.注册网上申报系统账号

第一步:进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zwfw.nmg.gov.cn

第二步:用户注册

  用户注册分为“个人注册”和“法人注册”两种

个人注册

填写账号、密码、姓名、手机号、证件号等基本信息,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注册协议》”,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法人注册

  填写账号、密码、法人类型、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验证等信息,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注册协议》”,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说明:若注册过程中提示为已经注册的迁移用户,可直接使用默认密码登录进行用户信息初始化,自然人用户账号为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法人用户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默认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6位。

2.用户登录

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右上角“登录”登录账号(个人用户点击“个人登录”,企业账号点击“法人登录”)

  另外,个人账户可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扫码、支付宝账号扫码、微信账号扫码等登录方式,法人账号可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等登录方式。

二、查找服务事项和在线办理

1.查找服务事项

 用户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可以通过部门、个人办事、法人办事等多种分类方式查找到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也可以通过“搜索”功能,按事项名称查找服务事项。

2.事项在线办理

例如:以用户在线办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事项为例。

第一步:申请人需符合受理条件进行网上申报。如符合请勾选我已阅读并确认上述须知。

第二步:基本信息的填写。

第三步:材料提交。

第四步:选择材料递交方式。可以采取“窗口递交”、“邮政速递”和“已上传电子版附件”等方式。

第五步:结果领取方式。可以选择“邮政速递”或“窗口领取”方式。

第六步:办件信息的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申请告知单”,可以通过“办件编码”查询具体办事进度。

三、办件查询

1.进入“个人/企业专属网页”,点击“我的办件”查看办件详情

 2.通过首页右侧菜单“办件查询”功能,输入“办件编码”查询办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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