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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

2020-02-25 次浏览分类:疫情政策措施 信息来源:包商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内政发电[2020]1号)等要求,我行及时制定并出台了《包商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授信业务相关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零售授信业务相关管理的通知》等通知,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综合金融服务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如下:

一是优先支持疫情防控重点行业信贷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一方面,优先支持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疫情防控重点行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及民营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各分支机构主动与即将到期的存量客户对接,了解客户的融资需求及是否存在还款困难的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办理续贷、展期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二是特事特办,开通授信业务绿色服务通道。按照目前防疫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我行对符合疫情防控信贷政策导向的信贷业务,在调查、审批、放款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流程,确保上述业务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优先处理。

三是切实降低受到疫情影响的客户融资成本。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和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类贷款,以及疫情期间提供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其他防疫及生活必须品生产、销售、运输等参与抗击疫情的小微企业,根据当地政府疫情补贴和属地监管部门规定,可执行优惠利率定价。

四是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个人贷款,可合理调整还款安排。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三类人员,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的,经申请审批通过的,可以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我行已调整还款计划的,依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纪录。

五是做好员工客户安全管理,加强线上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在确保员工、客户安全的前提下,各机构统筹安排,执行网点轮休、弹性工作制方式,错时完成业务受理、信贷调查、客户回访和其他金融服务工作,避免客户聚集。同时通过对客户进行电话、微信、远程视频等贷后回访,做好客户还款提醒等各项服务工作,并引导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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