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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多举措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税收优惠政策扎实落地

2020-03-13 次浏览分类:盟市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乌海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以“优惠政策落实上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上要添力、疫情防控要加力、数据服务大局上要尽力”这“四力”为抓手,有力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广泛宣传,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通过税务i税服务平台、钉钉直播、网上纳税人学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采取非接触方式为纳税人、缴税人提供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和辅导培训,确保纳税人对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会尽会。累计为纳税人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培训6期1952名人次;为27126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推送7期;制作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微视频、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和6批130个问题解答口径,确保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二、强化落实,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按照“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规定,预计2020年1-6月全市此项政策减免增值税2500万元。依法依规对疫情期间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简化纳税人办理程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截至2月底,为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16121.6万元,为38户企业节约贷款资金占用费175.3万元。为56户个体工商户调整定额减免税款14.95万元,为81户个体工商户办理停业减免税款32.43万元。主动联系市、区两级红十字会,摸底捐赠情况,纳入优惠政策重点宣传名册,及时更新和跟踪捐赠企业涉税业务,为企业量身打造税收优惠政策清单,提供优惠政策辅导。经过摸排,乌海市目前有15户纳税人通过公益组织捐赠3363万元现金;18户纳税人通过公益组织捐赠60万元防疫物资,其中“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捐赠自产消毒液次氯酸钠用于疫情防控,按照相关政策,可以免征增值税约5万元。根据“2月28日国家财政部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规定,预计将惠及43户纳税人,免征额约60万元。
  三、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快捷高效安全办税缴费。认真落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和i税服务平台等网上办税渠道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事宜,目前,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可以实现202项涉税业务网上办理,目前网报率达到99.22%。优化发票领购,实行“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方式,为163户纳税人进行了发票配送。大力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确保纳税人安全高效办理,严格做好办税服务厅体温检测、卫生防疫、清洁消毒等工作,加强办税引导,推行预约服务、错峰办理、容缺办理,确保纳税人“放心进大厅、事情快捷办”。开辟直通办理,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疫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稳产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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