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近期推出交易快贷子产品——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 是交易快贷项下子产品,指的是以建设银行认可的承兑人承兑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为质押,依托建设银行电子渠道为小微企业办理的全流程线上信贷业务。将金融机构的优质信用传递至小微企业供应商。
承兑人是指银行各分支机构或在银行经有权审批机构审批通过的金融机构。现有18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29家财务公司类金融机构。
以下为建设银行发布的该产品信息。
一、基本条件
(一)小微企业(借款人)
成立3个月(含)以上。
在建设银行无有效评级及存量评级的业务。
开通建行企业网银、电票系统,收票需在建行的电票系统完成。
(二)电子银票
出票人与借款人不得为同一人。
出票人及其一级或二级成员单位与借款人无股权关联关系。
没有“不得转让”等信息,权属清晰,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背景。
10天<票据到期日>341天
二、贷款额度
差别化额度占用规则。银票占用承兑人综合统一额度,由系统实现机控,财票占用借款人额度。
同一小微企业在建设银行的“交易快贷”额度总和不超过3000万(含),其中对于办理电子银票质押贷款业务,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
三、 贷款期限
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贷款到期日晚于该笔贷款项下所有质押电子银票到期日,且不超过所有质押电子银票到期后的20个工作日。
四、贷款利率
六大国有银行和三家政策性银行实行利率2%。
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实行利率2.2%。(招商、中信、光大、华夏、民生、兴业、广发、平安、渤海、浙商银行)。
其他信用评级6级以内实行利率2.35%,其他3%。
五、其他
业务按日计息,到期还本付息。
借款人优先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贷款。贷款到期日,系统自动从签约还款账户扣款归还贷款; 签约还款账户扣款不足的,通过电子银票托收回款资金归还贷款本息,剩余托收回款资金转入借款人对公结算账户。
借款人归还贷款后,由信贷系统自动判断还款金额、电子银票金额及票据到期日,对符合条件的部分电子银票发起质押解除申请,最终根据人行电票系统反馈的状态,完成质押解除等相关工作。
以上信息表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优势明显,总体特点为额度高、期限长、线上办理、质押率高、利率更低。最高额度3000万元,最长期限为1年。贷款成本低,质押利率四大行2%、股份制银行2.2%、其他银行2.35%、财务公司2.45%至2.7%;质押率高,国有及股份制银行质押率高达97%,其他机构或银行也可达到90%至95%;承兑人范围相当广泛,准入185家银行和129家财务公司。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时效快、手续简便,全流程建行企业网银(操作时间每天8:00—20:00)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本款产品对借款人只有四项要求:一、成立满3个月的小微企业;二、征信良好;三、在建设银行无评级;四、开通对公账户及电票功能。
借款人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前要开通公户及企业高级版网银、开通电票功能、银票背书到建设银行电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