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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信用促进会一行调研包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1-03-26 次浏览分类:工作动态 信息来源:本站

325日,内蒙古信用促进会会长魏晓明率信用促进会主要成员单位代表到包头市调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当天上午,魏晓明一行首先来到“信用中国(包头)”平台技术支持单位——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与该公司高管王玖玉、耿娟、史彦军等座谈。


座谈中,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玖玉首先向内蒙古信用促进会一行介绍了公司发展情况。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国家首批获得人民银行总行许可的征信机构,是国家首批信用服务单位、首批信用报告出具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首批诚信典型企业,内蒙古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也是内蒙古信用促进会副会长单位。十几年来,一直负责包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运维等工作。公司主要开展了四大板块业务:

一是政务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承建着“双平台”开发建设和运维工作,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城市信用体系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致力于面向全国的普禾大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国家“信易+”工程,开展各类信用产品标准化研究和信用应用场景建设,目前已成为央行的一个试点项目;

三是企业信用管理综合解决方案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企业用信,打造可信交易环境,让信用变成资本;

四是征信大数据的应用和输出,去年经央行同意,拿到百行征信授权,成为百行征信在内蒙古地区的独家代理商,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等提供大数据服务。

听取汇报后,魏晓明会长对包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所做出的努力表示充分肯定。他说,内蒙古信用促进会以“当好桥梁纽带、切实为会员服务好、致力信用应用场景开发”为三大基础工作。这次组织会员单位来包头市调研,就是要了解会员单位的需求和困难,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加强各盟市、各地区交流学习,共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社会征信业务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用信的拉动。自《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在不断加快。特别是国家“十四五”规划,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法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草案)》已经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审,3月份可能通过二审,到5月就可以实施。届时,自治区还将出台配套的信用目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将步入依法规范的发展轨道。各会员单位一定要坚定信心,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应有的努力。



下午,内蒙古信用促进会一行还先后到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和包头市信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地考察信用智慧园区建设,参观信用金融超市,了解信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服务功能和融资成效,并建议园区引入企业信用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信用智慧园区建设;将信用金融服务与自治区“蒙享贷”结合起来,共同做好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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