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专利权人:
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呼和浩特市专利费用资助及奖励办法》(呼政发〔2011〕38号),现将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专利费用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按照《呼和浩特市专利费用资助及奖励办法》(见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官网http://www.hhsti.gov.cn/政策法规)进行申报,根据申报类型提交相应的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应当根据相应的申请表上所需材料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与凭证必须真实可靠。
3.已经接受资助或奖励的专利不能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4.申报专利资助的专利权人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申报产业化奖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
5.专利权人为多人的,申请人需出示其余专利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注意事项
各申报单位及个人请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周 帅 刘燕军
联系电话:0471-6621239 5182743
传 真:0471-6621239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21楼2108、2121室
电子邮箱:hs2108@163.com
附件:2018年专利费用资助通知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