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 关于开展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重点支持企业银企对接工作的通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按照《包头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由市政府印发)要求,6-9月是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深入推进期。目前,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和我市各委办局已经开始向我行推送重点支持企业的名单。我行将按照企业开户银行的原则,向各金融机构推送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各金融机构按照名单开展银企对接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开展银企对接工作。

各金融机构在接收到人民银行推送的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后,按照“盟市对盟市、旗县对旗县”原则,安排开户银行进行银企对接工作。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强化对受疫情影响程度严重的企业、对当地就业、产业竞争力、技术创新等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外贸、小微企业等重点行业及群体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融资支持覆盖面持续扩大。对于地方政府救助意愿强烈的个别企业或行业,要由地方政府发挥企业救助的主要作用,合理分担风险。

二、建立融资对接台账。

各金融机构要建立融资对接台账,跟踪评估对接效果、融资获得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   

                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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