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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09-30 次浏览分类:各盟市政策 信息来源:包头人民政府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育我市更多企业上市挂牌,运用资本做强做大优质企业,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大力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加强协调服务力度,激发更多企业加快上市挂牌进程,带动全市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服务实体、问题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内育外引、规范发展;坚持改革引领、重点突破;坚持梯次推进、分层培育。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末,力争新增上市辅导备案企业3家,实现企业上市3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板企业15家以上。

二、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大力培育企业上市

1.培育企业上市资源。建立“重本地、靠改革、请进来、走出去”的企业上市资源配套管理体系。大力培育本地龙头企业、核心企业,积极推动我市有发展潜力、有科技含量的企业改制上市。主动吸引自治区外优质上市企业资源和规模大、业绩好的企业,通过整合并购我市企业等方式成为上市主体,争取在自治区率先实现突破。鼓励包头市优势企业结合主业并购重组国内外优质资产,夯实上市基础。鼓励和支持境外上市企业回归境内上市。

2.健全拟上市企业后备库。对拥有自主研发、领先技术、相对竞争优势的可培育上市企业,纳入全市拟上市企业后备库。积极向自治区金融办筛选推荐,并鼓励企业自主申报。每年选择2—3家优势企业加以引导,不断补充拟上市企业后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3.建立入库企业问题解决机制。要逐户建立企业上市时间表和问题清单,实施入库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制度”。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不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改制上市前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需要规范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个案性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依法依规、妥善解决。

4.推动拟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拟上市企业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同等条件下,在项目审批、用地指标、园区标准厂房、办公用房、协调服务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对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引进亟需人才的,优先享受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政策。

5.加大金融服务工作力度。市金融办要牵头建立包括证券公司、银行、股权投资、政策性担保及相关中介机构在内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入库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动银行为入库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鼓励中介机构认领入库企业,有针对性联系国内各类投资基金和社会投资机构,探索债权与股权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拟上市企业筹措资金,助推有技术含量的拟上市企业快速产业化、规模化,在经营业绩上达到资本市场的要求。对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企业上市的,在拓展业务和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6.继续实施拟上市企业奖补政策。在自治区给予奖补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工作意见的通知》(包府办发〔2014〕113号)。对于准备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发行股票的拟上市企业,凡已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签定改制辅导协议,且已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市财政给予补助现金100万元;凡已在内蒙证监局备案且通过辅导验收的,市财政给予补助现金100万元;凡通过证监会发行审核并成功上市的,市财政给予奖励现金300万元。对于拟在北京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凡与主办券商签订改制辅导协议并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市财政给予补助现金50万元;实现挂牌以后给予奖励现金100万元。凡实现境外上市,且上市后注册地和主营业务仍在包头的企业,市财政给予奖励现金300万元。上市公司利用配股、增发等方式实现再融资,市财政给予奖励现金1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今后发行上市或成功转板,按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标准给予奖励。

7.积极探索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培育一个上市企业、带动一个产业链、逐步形成一个产业集群”,针对培育上市企业涉及的生产要素配置需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行业和企业实际,探索实施综合配套改革措施。

(二)夯实企业上市发展基础

1.大力培训拟上市企业。市金融办要密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内金融证券机构,按照企业所在行业类型、计划上市板块和不同推进进度,制定分类分层分阶段培训计划,借助上海、深圳交易所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市场推广活动,组织企业现场学习和体验。

2.健全新三板挂牌培育体系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培育体系。各地区要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建立与证券公司和企业的对接机制,细化落实企业挂牌的产业扶持、政务服务、要素保障、金融服务、财政奖补、税费优惠等配套措施体系。积极引导战略新兴、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产业扶贫等初创型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

3.提升证券公司服务能力。各地区要加快引进外埠证券机构,鼓励和支持证券营业部升格为分公司。支持外资在我市设立合资证券机构,服务企业境外上市。各证券公司要增强投行服务能力,优先服务好自治区及我市拟上市挂牌企业。

4.稳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各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在我市登记注册和开展业务。探索整合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新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5.持续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推出本地区上市挂牌扶持政策,分类制定本地区企业上市挂牌奖补政策,方便企业精准对接。市金融办要及时总结各地区推动企业上市挂牌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向全市进行推广。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包头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地区、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汇报,统筹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各地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解决本地区企业上市挂牌中存在的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金融办作为全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定期召开资本市场推进会、企业上市座谈会,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推动相关工作。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计划。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我市上市扶持优惠政策和企业上市的重大意义,深入推广已上市企业的成熟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企业上市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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