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包头稀土高新区关于实施“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成高委发〔2016〕16号)要求,
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包头稀土高新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训补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对于高层次人才企业申报的并由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相关企业承担的培训项目,经认定,给予培训总额最高3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具体条件如下:
1. 申报条件 申报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训补助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即:
(1) 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高新区;
(2) 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所创办或所在单位; (高层次人才:获得包头稀土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支持或通过包头稀土高新区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成都人才计划”);
(3) 培训机构为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新区)正式入园企业;
(4) 培训项目为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新区)认定项目。
2.申报材料
(1)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包头稀土高新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训补助申请表》(加盖公章);
(3) 培训协议、培训发票、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培训真实性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流程 登陆线上申报系统(http://211.149.201.149:99/user/login)注册企业账号→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下载复审材料(含《包头稀土高新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训补助申请表》、《培训补贴诚信声明书》)→参加线下复审→登陆网址查看申报进度。
三、申报材料 (一) 初审 按照线上申报系统(http://211.149.201.149:99/user/login)提示,填写相关材料。于初审通过后,下载复审部分材料。 (二) 复审 《包头稀土高新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训补助申请表》、《培训补贴诚信声明书》及申报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网上填报资料,初审通过后按照提示下载复审表格。
2. 复审申报资料应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天府大道北段18号)5楼508室。
附件:包头稀土高新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训补助申请表培训补贴诚信声明书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