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市各部、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八批 “草原英才”工程常规评审、专项推选、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滚动支持4类申报工作。现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八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单位按照有关条件认真组织申报。为做好我市“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
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不仅有经费及相应优惠政策支持,更是自治区在人才方面的最高荣誉。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向本地区、本单位党委(党组)汇报,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有关单位及个人,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合理安排进度,确保“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知晓度,同时要深入挖掘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团队、基地、个人,积极组织申报、推选,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申报工作并有计划地进行培养和储备。
二、严格申报流程
(一)常规类评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继续使用《“草原英才”工程网上申报管理系统》,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步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及时登录(http://61.138.98.235),认真阅读用户注册使用手册、用户申报使用手册、申报单位使用手册,严格按照填报标准及网上申报流程,认真准备材料,逐级进行申报。
(二)专项推选类。以纸质材料逐级进行申报,请各地区、各单位积极推荐,并做好审核工作。
(三)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深入发掘,广开思路,积极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申报要求
(一)“草原英才”工程常规评审
(1)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体现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的导向,在第八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审中将拿出一定名额,用于扶持旗县区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才团队。对于在旗县区范围内的人才团队,如果认为在自治区层面竞争优势不大,可以在申报系统选择“县域”。
(2)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或“十大百人计划”有关厅局)申报项目,不可以多头申报。
(3)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相关内容,审核推荐名单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后,将党委(党组)审定通过文件、公示材料和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材料、汇总表等一并报送各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民营企业申报团队(基地)或个人,可不进行审定或公示,由各申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撰写审核推荐报告。
(4)申报创新创业团队的单位,务必在带头人处标明带头人引进方式(刚性引进或柔性引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填写,要将个人、团队与单位获得的效益区别开,将预期效益和已达到效益分别注明,如实填报,不得夸大事实。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要认真填写,概括出团队、基地、个人取得的主要成绩,作出的主要贡献,获得重要奖项单独列明。各单位上报纸质申报书前,请将申报人签字、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三项检查好上报。
(5)申报书的附件材料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附件目录(word格式)。要求层次分明,每项注明有几页(例如: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3页))。二是附件材料。具体内容要参照申报书填写说明中的附件材料主要内容,每项都要以扫描件或者照片方式上传到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一定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每项附件材料的真实、恰当、准确。
(6)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1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将《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的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分开装订,制作白色硬纸封皮,封皮内容为申报书首页),汇总表一式三份(A4或者A3纸打印)及党委(党组)推荐报告、公示材料,加盖公章,于7月17日前上报到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714房间),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二)专项推选类
(1)时间要求。请于2017年7月14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提交到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市政府714房间)。
(2)上报材料要求。上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及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和相应电子版材料(附件需要扫描成电子版,放入单独文件夹),申报书及汇总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目录。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上报。
(3)提交推荐报告。写明推荐理由,包括专业水平、业绩成果、行业内的认可度等方面。
(4)材料装订要求。申报书与相关佐证材料要分别装订,并制作封皮(白色或者淡颜色硬皮),封面内容为申报书首页,需要胶装。
(三)项目引领支持计划
(1)时间要求。请于2017年7月19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提交到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市政府714房间)。
(2)上报材料要求。上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申报报告及电子版材料,申报书、申报报告一式三份; 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上报。
(3)材料装订要求。申报书与相关佐证材料要分别装订,并制作封皮(白色或者淡颜色硬皮),封面内容为申报书首页,需要胶装。
联 系 人:云巴图
联系电话:4606068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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